幼儿斜视症状有哪些

人们常说,眼睛是心灵的窗户,有一双干净、清澈、明亮的大眼睛,是每一个人的心愿,也是每一位妈妈对宝宝的期待。但是,并不是每一个孩子都有这份幸运,很多宝宝在出生时或者出生一定时间之后就会出现眼睛斜视的情况。斜视,不仅仅影响了美观,也影响到了生活的各方面,更重要的是影响到了孩子的心理。对于很多斜视的宝宝来说,面对自己的“与众不同”,会让自己产生各方面的压力,也会觉得自己是那么的不完美。那么,幼儿斜视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?怎么样诊断呢?
什么是幼儿斜视
幼儿斜视,是一种常见的眼科疾病。斜视是指两眼不能同时注视目标。斜视不是视网膜和晶状体出了问题,而是眼周的肌肉出现问题导致的。疾病的症状明显,也就是说可以明显看出眼球无法定于眼眶中间。根据病因就医诊断,早发现早治疗是根本。

幼儿斜视的病因
(1)视功能发育不完善:双眼单视功能尚未发育成熟,不能很好地协调眼外肌所致。通常5岁前是儿童斜视的高发期。
(2)先天异常:眼外肌解剖位置异常、发育异常,或支配肌肉的神经麻痹引起。医学上把出生6个月内发生的斜视称为先天性斜视。
(3)屈光系统发育不成熟:儿童多为远视眼,由于调节力较强,过量的调节势必会引起两眼的过度会聚,很容易引起内斜视。
(4)眼球运动中枢管制失调:多表现为共同性斜视。
(5)斜视发生的诱因:斜视常发生在发热、感冒及手术外伤后,惊吓,情绪紧张或过分精神压力也可诱发斜视的发生。
幼儿斜视的特点
儿童斜视特点之一是儿童配合困难,表现为许多儿童在医生进行斜视检查的不配合,导致医生对儿童斜视病人斜视角度测量困难,这是手术前对斜视病人进行临床评估中最重要的一环。
儿童斜视的另一个特点是,儿童斜视手术病人,有很多不能在局部麻醉下配合手术,导致手术必须全麻进行,因此医生不能像在做成人斜视手术中那样,一边手术一边调整眼位,不行的话躺下来再做。
儿童斜视的第三个特点是,儿童斜视治疗目的是功能恢复,只有在儿童早期手术中是眼睛的位置完全达到正常,才有机会使儿童斜视病人手术后达到功能恢复。

幼儿斜视的危害
(1)美容与心理问题:斜视影响美观,会给儿童心理蒙上阴影而容易造成其孤僻及反常心理。
(2)异常头位影响骨骼的发育:由于眼外肌麻痹,在有些视野方向,患者出现复视,为克服重影,患者采用歪头、侧脸、抬高下巴等特殊的头位来补偿,医学上称代偿头位。对儿童来说,代偿头位不仅影响美观,还会导致全身骨骼发育畸形。
(3)破坏双眼单视的形成:斜视注视时,外界物体分别落在注视眼的黄斑中心凹、和斜视眼的中心凹以外的位置,由于出现复视,大脑会主动抑制斜视眼的视觉输入,最终使患者丧失双眼单视与立体视功能,有的还会形成斜视性弱视。
幼儿斜视的检查和判断
一、遮盖法
遮盖法是检查眼外肌功能是否正常或平衡的一种方法。只能定性,不能定量。一般可以查出具有5度以上的隐斜视或斜视。
检查方法有两眼交替遮盖法及单眼遮盖法。先作两眼交替遮盖法,如果查出有眼位不正现象,再作单眼遮盖法。
1.两眼交替遮盖法:让被检者面对光亮处,两眼注视远处(五米外)或近处(33cmm)目标。先观察双眼位置是否平衡,然后用一不透光的遮眼器或手掌反复交替遮断左、右眼的视线。使被检者两眼没有同时注视的机会,观察在轮换遮盖的瞬间,去掉遮盖的眼球有无转动现象。
判断——
正位者:换遮他眼时,去除遮盖的眼不转动,被遮盖眼也不见眼球偏斜。
斜视者:换遮他眼时,去掉遮盖的眼球立即从偏斜位置向前方注视目标方向转动,而被遮眼则偏斜。
2.单眼遮盖法:受检查者两眼注视远处(五米处)或近处(33cm)目标,用遮眼器或手于一眼前反复遮盖与除去(另眼始终不加遮盖),观察两眼是否转动,然后用同法检查另眼。
判断——
隐斜视:未遮眼始终固视目标不动,另眼遮盖时偏斜,去遮时又能转至注视目标位置,向内转动者为外隐斜,向外转动者为内隐斜,向下方转动者为上隐斜。
共转性斜视:
(1)单眼性斜视:假设右眼为单眼性斜视。遮盖右眼让左眼注视目标时右眼偏斜,去除右眼遮盖时,两眼均在原位不动。反之遮盖左眼(正位眼),让右眼注视目标时,则左眼偏斜;但当去掉左眼遮盖时,左眼立即恢复原来注视位置,而右眼则偏向斜视方向,出现两眼均有转动。
(2)交替性斜视:遮盖右眼嘱左眼注视目标,或遮盖左眼嘱右眼注视目标,当去掉遮盖时,两眼均保持原位不转动。
二、马多克(Maddox)杆检查法
主要用于检查隐性斜视。马多克杆(简称马氏杆)由多根小玻璃杆彼此平行排列构成,由于柱状透镜具有与其轴平行的光线通过不屈折,与轴垂直光线屈折的性质,因之通过马氏杆看光源(点状),成为一条与柱镜轴垂直的光条。
检查在暗室进行,嘱受检者注视5米处一灯光。
1.检查水平方向眼位时,在一眼前戴一水平放置的马氏杆,如受检者所见垂直光条穿过灯光,则无水平方向之斜位;如果垂直光条偏于灯光的一侧,则有水平方向之隐斜视。垂直光条在戴马氏杆眼的同一侧(右眼戴马氏杆,光条在光的右侧)时内隐斜;垂直光条在对侧(右眼戴马氏杆,光条在灯光的左侧)是为外隐斜。
2.检查垂直眼位方向时,右眼前戴一垂直放置的马氏杆,如受检者所见水平光条穿过灯光点,则无垂直方向的斜视。如水平光条偏于灯光的上或下,则有垂直方向的隐斜视。光条在下为右眼上斜视;光条在上为左眼上斜视。
三、角膜映光法(Hirschbeng法)
是一个检查显性共转性斜视的粗略方法,比较适用于幼儿及弱视、或不能进行详细检查的患者。
方法:在受检者正前方33cm处置一灯光,嘱注视之。如角膜光反射点位于两眼瞳孔正正央则为正位眼;如果角膜光反射出现于一眼瞳孔正中央,而另眼在瞳孔缘,则偏斜约10~15度;在角膜缘上,则偏斜约45度;在角膜中心与角膜缘之间的中点处,则斜视度约为25度。(注:每偏斜1mm约相当于斜视弧7~7.5度)。
四、视野计法
用于检查显性斜视的斜视角,检查时按视野检查法将受检者头部固定于颏架上,检查视远斜视角时,斜视眼正对视野计弧的中心点处,使健眼注视正前方5米处目标;检查视近斜视角时,双眼连线的中点(即鼻根部)正对视野计弧中心点处,健眼则注视视野弧上中央零度处目标点,然后以手电筒或烛光在视野计上往返移动,检者也随灯光移动,使检者的眼、灯光、受检者的眼保持在同一直线上,当灯光映在斜视眼瞳孔中央时,记录灯光在视野计上的刻度,即为斜视的度数。